部门职责
部门职责
    1.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财务管理的政策法规,负责制定学校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。
    2.按照“充分保障教育教学必要支出,充分保障教职员工合理的福利待遇”的原则,做好综合收支预算、决算和经费分配方案,落实预算绩效管理。
    3.根据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算情况,积极组织和督促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学校,防止学校财源流失。
    4.按照“财权适当下放,财力适当集中”和“勤俭办事业”的原则,集中管理、严格控制学校的财务收支,合理调度资金,控制和调节资金的流向、流量,严格审查各种报账,保障财务秩序,防范浪费和违法违纪行为。
    5.积极筹措资金,合理安排支出,按时发放教职工、离退休人员工资、福利、奖金、课时津贴等。
    6.负责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工作和工会会计核算工作。
    7.按国家税法要求及时申报纳税,按国家政策与财务制度做好住房公积金、各项社会保险等代扣、代缴、结算工作。
    8.积极开展会计核算,及时编制和报送财务报表,准确提供各种财务信息,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。
    9.负责各处室、二级学院报账业务的指导与培训。
    10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,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。
    11.负责全校资产的清理、登记及日常监督检查,配合必要的采购后的验收,及时编制和报送报表,准确提供各种资产信息,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。
    12.负责资产的调拨、租赁、转让、报废、报损等工作,对无偿捐赠或其它方式获得的资产进行评估定价、验收入账。
    13.负责财务、校产信息化建设和财务安全工作。配合学校信息化建设和安全工作。
    14.配合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对各处室、二级学院进行内部财务审计。
    15.负责财务、校产档案的收集、整理与入库工作。
    16.完成上级部门、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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